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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就在松原一个没有红灯的十字路口,我与摩托车相撞,都超速,摩托车人员伤势很严重,脑出血昏迷中、一条腿开放粉碎性骨折,现在还在抢救。出租车没有强险,并且我实在拿不出医药费,车主说他不管,人是我撞的跟他没关系,我该怎么办?跟车主没有关系吗?我们雇佣时候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我只给他交2000元押金,如果他们要告我怎么办?我应该怎么为自己辩护才最有益??另外,摩托车一点责任都没有吗?伤者这种情况能构成伤残吗?我应该怎么为自己辩护才最有益??

民事相关
2011-08-08 23: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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