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A公司,法人代表是国内人,实际老板是韩国人,公司注册时登记的股东为国内人的老婆,表面上是A公司和韩国人没有关系,但是公司名片上印的是韩国人是董事长,但是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是这个韩国人名片上的名字是假的,韩国人在北京有一个用自己真名开的公司,韩国人的家人都在北京。
韩国人用A公司董事长(假名)的名义做生意,用A公司董事长的名义(假名字)签合同,签的是假名字,盖的是公司章,欠了一屁股债,共欠50多人,每人大概2~3万,共欠一百多万,跑回北京,A公司法人代表(国内人)和股东都跑到韩国,不回来了,A公司是一个租来的公司,公司财产只有一些办公设备,公司帐户里没钱。
以下是问题,希望热心的律师能够详细答复,谢谢。
1)债主要向公司讨债呢还是向韩国人讨债?
2)有没有办法起诉韩国人?
3)能否向法院起诉韩国人和A公司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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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司讨!是否要追到个人,要看公司的性质!需要帮助找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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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不确定性。建议补充关键缺失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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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实际投资人,作为名字上的法宝代表人,是有风险的. 申请破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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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