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我爱人早七点左右送孩子补习,刚到单元一楼内,站一名男子,一丝不挂将我爱人,一手捂住我爱人嘴,另一手用胳膊卡住喉咙拖入家中,我爱人用力反抗并呼救,逃到门口喊人,我与邻居将其在家中抓获并报警,警察说嫌犯十七岁,未满十八岁不追究刑事责任,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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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公安机关比立案,可以向其上级部门或检察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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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公安局督察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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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说法错误,你们可以向公安局督察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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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十四周岁以上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你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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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强奸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未成年犯罪和犯罪未遂会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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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6周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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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