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方离婚已经四个月了,可是现在女方又提出要给他一套房子和十万元,当时离婚的时候女方都同意的也在离婚协议书上自愿签字了,因为当时离婚的时候村里说要拆迁,还要分房子(但是老房子是我爸爸的),是按照人头分的,离婚的时候协议书上没有任何财产和债务纠纷,现在我想再婚,可是将女朋友领回家后,女方就来闹事,还将我妈妈打了,我想问问,那个协议书可以更改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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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且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你就可以再婚,对方就无权再干涉。你如果之前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而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你们的离婚协议仍然无效。但是,如果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这个协议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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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领取离婚证后,协议不能更改。可以报警。欢迎电话详细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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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不可以更改,如果女方再闹事,您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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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更改,但是您需要到法院去起诉变更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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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是否更改要双方的同意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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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有效,房子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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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得进行随意更改,除非你们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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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要涉及全面,当然如果分房与对方有关系的话可以再分配,如果无关,拒绝;再闹事就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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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在于你们是否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
如果办理手续,则对方的要求无法律依据,她来纠缠,可以报警处理。
如果没有办理手续,则你将很被动,民政部门不会给你们办理离婚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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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