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女方是回自己城市生的小孩,小孩一直是女方家庭抚养,小孩现在8个月大,男方仅在女方强烈要求下回去探望过一次母子。现男方要求离婚。夫妻有两处房产,均为婚后购买。一个为女方姓名女方嫁妆做为首付余款系贷款;一个为男方姓名,已全款支付,男方称部分资金为其父借款。请问这种情况诉讼离婚法庭一般会怎么判?注,男方现以女方不与其共同生活为由称女方为过错方威胁她离婚且她什么也得不到。女方不去男方城市是因为惧怕男方的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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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一人一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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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埸权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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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方不会净身出户的,如果离婚,那么要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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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的财产平均分配,在女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要求净身出户比较困难。孩子一般由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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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婚后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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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