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1995年伙同其他三人贪污村集体的财产,获得9万元,后96年该人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并一直在国外生活和工作。其他二人在2001年发现犯罪并被羁押,2002年其中一人数罪并罚判二十年,另一人判五年。2003年对获得居留权的该人获得国外居留权的该人进行网上追逃,该人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今年该人回国入境后被家属通知的检察院人员带走并将赃款上缴。第二天被家人取保。
请问像该人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能否由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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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案情,刑事诉讼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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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 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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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取,详情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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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