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七月份,我一个叫田**的网友说的他出了事,急需用钱;反正说的很是可怜;当时他说只要我给他1500元;他就把他用的QQ号给我;当时我一看他号也不错;*,再加上他说的那么可怜就1500元;我也觉得帮他吧……也是出于好心;当时我们就在济宁见了面;本来是借的;我们聊的不错;我也有朋友认识他;后来为了安全起见;我们写了合同;但是后来他钱不还;还把那个号申诉走了;给他要号,他还骂我;后来我才知道他以这个方法骗了好几个人了;我想问一下1500元能构成刑事责任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