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老人现已过世,但1984年宅基地批件是老人名字,当时儿女尚小,后女儿均出嫁,两儿子另有宅基地,最小的儿子顺理成章与父母同住,老人过世至今已有17年,现面临拆迁,其他儿女要求均分小儿子房地产,理由为他们持有老人当时宅基地批件。请问,小儿子该不该出让房地产,如何分?这样情况属不属于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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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是父母在世时所建,则为遗产,其他子女可以要求继承,如果房屋已被小儿子翻建,则不能要求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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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应该按照法定继承。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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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 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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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属于共同遗产应当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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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现房产究竟是谁所建。如是老人所建,则为遗产,如已拆掉翻建,则非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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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是父母在世时所建,则为遗产,其他子女可以要求继承,如果房屋已被小儿子翻建,则不能要求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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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看房屋是否经过翻建,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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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得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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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