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份,一个公司的项目经理给我留了一张欠条,落款是某公司项目经理某某,约定今年五月份还钱,没有卡公司的章,现在他离职了,现在公司不承认欠条,他本人也不愿意承担债务,请问我到底应该向谁追回这笔债务,如果起诉,应该起诉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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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将公司和项目经理作为共同被告。委托律师查明其劳动关系,胜诉问题不大。如有不解可以电话联系或当面沟通咨询,如有需要本人可以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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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起诉时,项目经理和公司为共同被告;
2、做好案件证据的调查搜集工作;
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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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把公司和项目经理一起起诉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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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要求该经理承担相应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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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具体情况,最好将二者作为共同被告,以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建议尽快委托律师调查取证,且非常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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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将二者均起诉,但证据很关键;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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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将公司和项目经理共同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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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直接起诉项目经理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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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这笔欠款是某公司的,那么你只能找出具欠条的这个人要钱了。如果起诉,可以根据你手上的证据来判断你起诉谁。如果需要法律帮助或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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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