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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女人甲乙,甲在人寿保险 乙在太平洋保险公司,两人因为工作的事情,工作时间发生争吵,甲比较霸道,辱骂乙在先,双方发生殴打,成轻微伤,甲的耳朵破了,乙的胳膊被甲咬的乌青很大,后来公安处罚每人五百,原以为事情大家都有错 就过去了。事过两个月后,甲将乙和乙的所在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精神损失,误工费,医药费三千多等总共费用九千九百多,我们身为乙方我们怎么办?

证券投资
2011-08-06 09: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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