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我男朋友和同事一起打球,我男朋友拿到球准备投篮,然后人家来强球,我男朋友就快速的投篮了,结果胳膊肘碰到了来强求的人的鼻子,然后人家的鼻子骨折了,我男朋友快速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并附了挂号费,拍片子的费用等。事后过了有一个星期,现在对方要我们赔偿医药费,我想问一下,这样责任在谁?要不要对其进行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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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生活娱乐项目的体育活动的参加者,首先应预见到该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这种伤害对于双方来讲都不存在过错,所以双方应依照民法公平原则适当分担损失,一般各负一半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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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意外事故,如果觉得对方要求不合理,可以拒绝,让对方去法院起诉,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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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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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无过错,对于造成的损失应当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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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民法公平原则,如都没有过错,那么需要各承担一半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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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