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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集团员工,我们单位09年下通知集资建房,说按成本计价结算,当时的市场价是1700-2000每平米,既然是成本价肯定比市场价低,于是许多员工退了在别处买的房子,在集团交了20万元首付款,但集团没签订购房合同。集团原承诺2010年交房,因为进度缓慢没交成。今年我县房屋价格大涨,房屋也马上建好,但集团不信守承诺,价格也涨到2700每平米,使员工无法承受,请问集团的做法对吗?我们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2-01-22 14:08: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