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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苏州环体路的店面.这是属于体育局的房子.去年9月听说要改造.11份就开始谈店面补偿问题一直没谈拢.有关合同是去年12月31号到期,直到前天,我去店里发现已被强制拆除.店里所有软装 包括空调 电脑 存货全都不见了.我现在是不是应该让体育局赔偿损失?还有现在还能强制拆除店面吗?没有经过我们同意的情况下、?体育局不让我们看上面发下来的改造补偿批文,他们说是400元一平方,难道他们说多说就是多少吗?

其它综合
2011-08-05 17: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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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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