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9月结婚的,当初我们双方都有办酒席,可至今未办理结婚证。09年6月生下一女,10年8月生下一男,男方家经济不如我们,现又怀孕一个多月。男已经吸食冰毒一年多,而且好赌,欠下一大比赌债,连女方家为结婚买的车都押赌掉,男方几乎不回家都在酒店住,2人经常吵架,男方还曾动手打女方。现女方想提出离婚,可是又不愿意把孩子让给男方,要把2个孩子都自己抚养,可男方不愿意,如果女方真起诉男方,孩子到底能不能全由女方抚养,还是一定要分一个给男方?那肚子这个要生的话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