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6月份在东莞,被抢,身份证,银行卡及其他物品全部被抢。
半年后补了身份证,在深圳或其他地方使用时,才发现身份证已被歹徒用来吸毒,留有案底,本人身份证只要在联网的地方登记过(办银行卡,住旅馆,租房登记,网吧等)不一会都会招来警察,然后带走,验毒,证实没有,再放出来。如此折腾,每到一个新的地方,都需要被警车请走一次,作个检验,再被放出来。
请问,需要怎么样才能澄清所留案底非本人吸毒?
按道理留有案底的那个人有照片,与身份证上的不符,可是跟警察解释没有作用,所有的警察一致不管你是还是不是,都一致坚定认为是你吸的。
请问该如何消除这个案底?
籍贯是:四川。人在深圳。
希望大家能帮助我,非常无奈,十二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