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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月2号上午发的货,发货后才知道收件人的地址变了,等我找到快递公司电话时已被告知货已经被人签收(冒领)了,给圆通快递打电话他们态度敷衍,只说青岛那边下班了,等明天问问。请问我有权利追究送快递人的责任吗?(青岛方面送快递的员工从未打过电话确认收件人就盲目将货交给别人)万一货被打开冒领人该不该负责?或赔偿相应损失?

其它综合
2011-08-04 22:21: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