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有一个11岁的女儿,现在拿到经济适用房以摇过号楼层已定,现已交押金5万元(钱是我给他的,他没钱),未签合同,2013年上半年拿房;房子是以老公的名义申请的;现在老公有外遇半年,经常不回家或下半夜才会,生活费也不交,小孩不管,家里还有几万块钱的外债;问:1,如果现在离婚,经济房还能拿到吗,会不会被取消?2,离婚我想要小孩的抚养权,并让小孩和老公断绝关系可行吗?3,如果和他协议房子归我,那么可以改成我的名字吗,并以我的名义贷款?老公没什么资产,离婚了我自己供房,自己抚养小孩,但暂时没有工作,如果起诉,法院会怎么判?一直和他谈都无结果,以现在这样的局面,怎样对我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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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离婚不会取消经济房;2,离婚您可以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但不能让小孩和老公断绝关系;3,可以把房子改成您的名字,但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就对财产问题,一般法院判决均分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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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取消要看政策。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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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经济适用房应该不会取消。2、不能要求老公与子女完全断绝关系,法律上没有依据,老公有探视权。3、你们现在并没有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合同要改名,需要经过房屋出售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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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应该不会取消经济适用房资格。2.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3、法院裁决问题需要庭审时据理力争。如需帮助,可直接 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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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会取消;
2、不能断绝关系;
3、可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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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取消经济适用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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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