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荒的土地到现在已经快三十年了,开这片荒地费老劲了,整理这片土地整理了二十多年,前年我又花几百元钱雇推土机把地整理了一下,这块地施肥浇地下的本钱比一般土地要大得多,栽树6年了也只有50公分粗高有2米多,自始至终没有立土地承包合同,村干部没有一个给说过立合同,我们也不知道要 有一个立合同的说法,今年村里收回土地租给别人,村里说我没有承包土地的合同,村里有权随时可以收回,现在地里还长 着树。该怎么办 ?请您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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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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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孙律师解答如下:属于自己开荒地,村委收回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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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