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公司招聘人员,在劳务市场被别人的车子碰伤。导致左脚脚踝处撕裂性骨折。可以定为工伤吗?公司需要给我赔偿吗?另肇事司机负全责,去交警队结案,只赔付我误工费及车费,这样是合理的吗?
-
您好,你这种情况可以构成工伤,另外,你凭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可以起诉肇事车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
-
可以认定工伤 您查当地的政策 有的地方支持 双倍赔偿 可以向肇事司机主张赔偿。
-
构成工伤,但如果构不成伤残等级,赔偿有限。
-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解决,必要时候,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
可考虑工伤。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