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两间楼上楼下共四间,男方死前,他父母同意给一间楼上楼下房子,但是房子一直是在父母的名义下,共同使用共同生活,现在这房算谁的?此房还能作为女方的财产用来还债吗?如果他父母不同意该怎么办?
-
如果该房屋的房产证是男方父母的名字,则该房屋的所有权归男方父母,女方无权将此房抵债。如果该房屋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那在男方死后该房子成为遗产,女方及男方父母都有继承权,应先分割遗产,女方才能处理该房屋。
-
如果是婚后建的,是家庭共同财产,应当先析产,再分割夫妻财产,如需帮助电话或面谈,
-
本房屋的产权人应为其父母。
-
如目前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则该房产是其财产,与你们夫妻没有关系。
-
如果是婚后建的,是家庭共同财产,应当先析产,再分割夫妻财产,如需帮助电话或面谈,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