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年前在同事的介绍下买了同事朋友的一套房子,由于当时房子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土地证为整个楼的大证,没有小证,小证公司当时正在分批办理),去淄博房产交易大厅没有过户成功,我和卖方已经签了合同(淄博房产交易大厅提供的过户合同),并且我已经把房款支付给了卖方,但是由于没有完成过户,我和卖方商量把其中的一万元放在中介人即我的同事那里,并签订了一个协议,主要是说如果一年内不能办理过户,这一万元自动解冻,卖方可以从中间人那里拿到钱,但是卖方必须在办好土地证时协助我办理过户,现在小证已经办理下来,但是卖方又反悔说不卖房子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起诉,胜率能有多少?谢谢,如果要和卖方打官司,所有费用大概是多少,因为房子本身才3万元,如果太多不值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