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某人挂名担任某担保公司法人,除在授权书上签字以外,此人从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也未从公司领取一分钱。在一笔银行贷款业务中,由于借款人诈骗(已判刑)导致不能归还,法院判决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担保公司亦属于诈骗案受害人,故无力代偿,法院已将担保公司的股权、现金、办公电脑等全部冻结扣押,前不久又将法定代表人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刑拘。请问:公司构成此罪吗?假设公司构成此罪,从未参与经营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会被检察院起诉吗?假设起诉,法院会重判还是轻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