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番禺的X大道最中间车道(双方向12车道)正常行驶期间,在过路口的时候(当时红路灯已经关闭。)已过了一半的马路时候,被一辆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飞快的由左边撞过来(他从村道出来的,村道是双向2车道)。我是由南向北,他是由西向东行驶。按法律规定无牌车辆不得上来,酒后也不能驾车,按法律规定支线必须让主道,而且即使大家都是主道的话,也应该让右侧的车先行。在这种情况下交警竟然判我有责,要负次责。之后那个人告诉我他已经找了交警和镇政府的人。他是当地本地人,是在他们村口撞的我。我不是本地人,是经过那里上高速的。是不是他找了人所有才判我要负责呢?我同事也是过这种情况,他只有未让右侧车先行这一条就判了他全责,但现在对方违反了三条法规,交警也说不出我违反了那条法规,就是判我要负次责,为什么。谢谢

交通事故
2011-08-03 13:51: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