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都是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2010年7月份从信用社贷款10万,两个人担保,一个是我,另一个我不认识的(听说可能坐牢去了)。2011年7月20日到期的。可是现在他已无力还款,也没有资产,也已没地方可借钱,外面也欠了不少钱,信用卡还欠十几万,他哥暂时帮他周转。现在他只剩下每月的四千多的工资了。而我自己也很困难,也负债很多,没有地方可借钱。其中信用卡还欠18万,每月利息也要3000左右。同时也没有资产,只是我老婆还有一台车,是在结婚之前买的。我哥有台车是用我的身份证登记的。
那请问老师,现在法院起诉的话,我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我哥的车和老婆的车会不会被扣压?我每月的工资会不会被冻结?还是只冻结他的工资,我暂时不承担责任。
急望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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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协商处理,你名下的财产均有可能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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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你名下的你哥的车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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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和你工资都会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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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委托律师积极应诉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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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