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在朋友的们面 房门口玩 有不认识的一个人 过来拍了他一下头 俩人就吵起来了 后来被人说开 那个不认识的人也走了 他也就继续玩 后来过了一会那个人又过来那了两个啤酒瓶子从他头上 打了一酒瓶 把他头都打破了 他在此时站起来就用板凳 从那人的头部打 在后来那个人去了医院 一会来了一伙人又把我第给打倒 到了晚上 我第就被公安给带走 现在已经被送入看守 所 刑事拘留 我去过派厕所 他们说对放是轻伤害 给的单子上面写的是故意伤害 请问 我第会被判刑吗 这样的过场是故意伤害吗 为什么就不追久对方的责任呢 就这样把他给带走了呀 请问以后会 往那个方向走呢 很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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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帮助,如对方构成轻伤,你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最终认定需要看具体的情节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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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从对方伤害结果来看,你弟弟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的拘留行为是予法有据的,且双方互有伤害无法认定是互殴还是防卫,至于对方不被刑拘的原因是对方对你弟弟的伤害没有达到轻伤以上,现在在立案侦查阶段,你可以聘请律师为你的弟弟提供法律帮助,通过陈述事实和提供证据的情况下最终认定你弟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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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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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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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