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姐的公公到医院做检查,查出心脏有问题\“很严重需要换一个瓣,手术难度很大,院方说从上海请大夫来做手术家人都同意,在做手术的前两天医院找我姐夫要钱;说上海的大夫来得送红包他给送去,做手术家人图个放心,我姐夫也没理他们,医生也没再要过,最后手术很成功,病人恢复的很快.可谁也没想到是在还有一个星期就要出院的时候医院在输液时输不进去了,原因是插在身上的输液管部位已感染化浓了,浓在之前输液的时候跟着流进血管内.发烧在四十二度每天,医院最后要我们转到济南医院去而济南那边说医不了了,没办法只有去了潍坊医院,住了一天不行也不留了,现在又回来了;.医院最后说没交的医疗费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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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及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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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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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你的表述,判断医院有明显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医疗纠纷相对复杂并且专业性较强,建议与专业医疗纠纷律师商谈以确定最佳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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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