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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因与被害人在电话里发生口角,随后和店里的四名服务员和被害人发生打架,被害人经法医鉴定没有构成轻伤。我积极赔偿了医药费但被害人没写谅解书,请问我老公是主犯能判缓刑吗?

民事相关
2011-08-02 18:13:1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关键看情节是否恶劣、后果是否严重
    如需帮助,联系:云南亮剑律师事务所 廉贵
  • 要根据具体的情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为宜。
  • 你好,那是有这个可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