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6月12日在长沙市岳麓区出的交通事故,对方渣土车负全责。我的车三厢变二厢,本人和小孩都不同程度受害,但对方全保,4S店与对方保险公司为修理费一直达不成一至意见,现在车没用,赔偿也没到位。请问保险公司理赔有什么期限,交警队处理事故是否也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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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
保险公司理赔是期限的,我国保险法有明确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交警部门处理事故也是有期限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申请复核的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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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事故认定是有法定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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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10日内出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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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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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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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服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本人热诚为你提供帮助,欢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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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