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离婚,要求抚养孩子并索要抚养费,现被告需要反诉向原告索要抚养费吗?孩子一直在被告(男方父母)家带着,法院会把孩子判决给她吗?我(被告)需要反诉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吗?不反诉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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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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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需要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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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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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抚养权即可,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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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根据双方经济收入、经济状况、是否有住房、与小孩感情、是否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小孩上学方便、再次生育能力等因素确认,您不需要反诉,建议委托律师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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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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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