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妻在3年前因为出了车祸,在我治疗期间我前妻和我离了婚,让我欠下了一屁股的债,法院判决我每个月给孩子500块钱的抚养费,但是后来我成了一个残疾人,丧失了劳动能力,抚养费我没有能力去支付,,我前妻说如果我不给钱他就一个月到法院执行我一次,我的腿里面还有钢板,而且腰部动过手术,现在每天都得做电疗,几天不做电疗腰部就会压迫下半身的神经,但是执行就得拘留我半个月,前妻说如果不给钱他就一个月申请执行拘留我一次,让我死在里面,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的状况法院执行局是不是不应对我采取拘留)。(如果法院拘留我应该找哪个部门),找法院院长,申请复议一次.是什么意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