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是五保户,今年66岁,尚有劳动能力,在一家小工厂打工,今年7月份下班途中跟一夏利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占主责,我叔占次责.住院后对方付了大部医疗费,现在老人基本康复,可在协商赔偿时有了纠纷,对方认为我叔是五保户,不存在误工费,坚持不肯赔偿误工损失.另外我叔是单独生活,每年国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我想问一下,对方的说法是否成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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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证据能证明老人的实际损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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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说法不成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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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存在雇佣等用人关系,确因受伤不能工作造成误工损失,就应予以赔偿。国家经济补助与对方赔偿无关,两件事情相互独立,不影响。对方说法不成立。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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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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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因为你叔在工作,工厂能出证明,因交通事故而减少收入。
法律规定:你叔的损失在12万元范围内由肇事车交强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按责任双方分摊。
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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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