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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我妈妈骑电动车带我,被电动车撞了,交警处理结果是对方负主要责任,我妈妈负次要责任,我不负责任。 我们提出要对方赔偿255元医药费和20元电动车修理费。对方拒绝支付,非要按事故责任认定赔偿。 所以交警要我们周一上交一些资料,把这次事故的所有损失加起来,再按事故责任认定赔偿。 我查阅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我是一个大三学生,现在放暑假在家,实际年龄是20周岁。 我应该要求索赔哪些项目?需要什么凭证?索赔项目费用如何计算?事故责任认定后双方大约需要配方多少钱?

交通事故
2011-08-01 09: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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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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