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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婆正在离婚(老婆很懒而且要求高,我们家人对她均有很大意见)。有以下分配不清楚请帮忙解决。 1、房子是我在结婚前买的,有交款收条,但在婚前没有办理财产公证,这能算做我的个人财产吗? 2、我是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的,单位给了大学生住房专项补贴,这能算作我的个人财产吗? 3、我老婆是非正式员工,收入不高,而且文化层次不高,我要儿子我来抚养,她不同意,而且爷爷奶奶,身体好,跟着男方从各方面条件都要好些,法院能判决由我来抚养吗? 4、结婚期间的工资收入算作公共财产对吧?

民事相关
2011-08-01 10:00:3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争取。详情欢迎进一步咨询!
  • 1、如果房产证在婚前拿到的,肯定可以认为是婚前财产。如果是在婚后拿到的,稍微有些争议,但如果对方未还贷,也基本可以认定是个人财产
    2、住房专项补贴如在婚后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生活原则来判定,你的条件比她好,应该可以判给你。但是如果孩子还在哺乳期或一周岁以内,一般判给母亲。所以要看具体情况
    4、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的属于个人财产
    可以争取抚养权利。
    属于
  • 对于在婚姻期间取得财产,属于你们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在婚前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孩子现在是多大?一般两周岁之内的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你应提供你的收入情况等证据,主张孩子归你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 婚前一次性付清的 属于个人财产 小孩抚养权一般是有利于小孩成长为原则 协商不成的 起诉离婚 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1房产如果有贷款的话,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属于个人财产
    3孩子如果在哺乳期内一般是判决女方,2岁以后一般法院根据是否有利于子女的成长来判决归哪方抚养,如你所述判给你抚养的可能性比较大
    4婚后的储蓄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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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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