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初婚,户籍是济南,老公是再婚,他原籍是黑龙江,和前妻结婚后户口迁到了他前妻所在地青岛,08年离婚后就去了外地户口一直未迁出,2009年我和老公在外地生的孩子,10年我们在济南领了结婚证,至今还没办准生证,今年在青岛买的房子,想把老公的户口从他前妻那迁出来好给孩子上户口,青岛那边要我到我的户籍所在地开三个证明:结婚统计上报证明、女方纳入管理证明、女方计划生育证明,我怀孕的时候这边居委会的人告诉过我老家那边的计生委,我们村的妇女主任还去问过我妈,不过后来就没再去找我妈了,去年我们领证,妇女主任也给报新婚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开计划生育证明会不会罚款,如果罚款的话大约会罚多少,只是把我老公的户口从他前妻那迁出来,我的户口不迁,能不能不用我这边开这几个证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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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题可以咨询相关部门。详情可以来电话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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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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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