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工作中因与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一起去试用砂浆搅拌机,在没有注意到其进入到搅拌机的情况下开动了搅拌机,致使其右腿骨折,请问我是否存在过错,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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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你个人不承担责任。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可为你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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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承担责任,可电话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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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应该都有过错,责任分担,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详细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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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仅存在一般过失,不应当由你承担赔偿责任。对方的赔偿应当申请工伤,由其单位支付。或者,由你的单位支付。具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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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的操作规则,试用搅拌机,是否有必要进入搅拌机,如果有,你没有注意,他没有告知你,那你们双方都有过错;如果没有,你一般会被认定不存在过错。他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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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要一定过错,但应由你的老板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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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如果是工伤,你可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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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