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碰到一起纠纷,我和另外的2个股东投资钨矿,后来股东A把他的股份卖给了C,D。。现在CD不想买了想让A退钱给他们,A不肯。CD就把公共财产搬到自己家拒不承认,要我给他们作证没有签署那份买卖合约,否则就不归还,因为他们这个自己内部签字的,并不是所有股东都签字的。因为我是做出纳工作的平时钱都是我在管理,很多东西都是我在操办,包括筹集资金贷款都是我个人名义贷的,员工工资等都是我自己垫付的。。现在我自己的资金被套住。。就律师起诉另外的股东。。要他们支付公共款项。。即归还公共财产。。我已经请律师了。我是在小镇上的请的律师。。今年1月份就已经律师就受理了。。律师费也交了。。一直到7月份律师告诉我们要开庭审理了。但是7月20号又告诉我们说要迟15天才开庭。。法院可以这样的吗?会已经确定的日子。。可以改变日期吗?心里很不安。。律师真的在帮我吗?帮帮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