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老板在2008年11月1日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是公司聘我为部门主管,具体工作上面写的是部门的日常管理。前题是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可在老板规定的地区从事同行业的工作。三年合同满了后,老板要来我还做两年,工资也涨了,俣我只口头答应只做一年。以前合同上写的是工次每年月薪涨500元,年底提为工资的第一年20%、第二年25%、第三年30%。今年是第年了,但是口头续约的,工次涨了1000元,不知道辞职后老板要不要付我的提成工资。如果不给怎么办。老板给和不给提成,我还可以在老板规定的地区打工吗

劳动纠纷
2011-07-30 17:52: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辞职后单位不给工资怎么办
11337
在异地违章在哪里处理?
异地违章处理
在异地违章在哪里处理?
身份证快过期提前多久办理
居民身份证过期
身份证快过期提前多久办理
职工合同期内辞职交违约金吗;
民法典 832
职工合同期内辞职交违约金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