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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套房子,一套是在丈夫名下的福利分房,面积110平。一套是我出资登记在我名下买的房子(给丈夫要了2万,给我母亲要了2万,房价共17.5万)。请问离婚应怎样分割?

民事相关
2018-05-29 03:15: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折价分割
  • 1、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你的婚前财产。现在住的房屋如果是婚后购买,其中的三分之一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主张分割。2、孩子由谁抚养和财产分割没有必然联系。3、男方起诉离婚需要在女方分娩一年后,女方起诉或者协议离婚没有此限制。
  • 如双方无书面的财产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男方存在过错,对于共同财产其应不分或少分,你还可以要损害赔偿;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的根据双方及子女的具体情况如身体、经济和生活环境等,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另一方支付其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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