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问如下几个问题:1.如果还有半个月开庭的话,我没有些离婚答辩状会有什么影响,由于工作太忙的原因。2.如果提供证任何证据的话有没有时间限制离开庭的话还有半个月可以吗?3.如果夫妻双方在一起时我自己开店租房限制合同到期欠下债务,对方是不是要和我一起承担债务问题。还有房子已到期,证据来取证的问题。4.律师是不是负责调查对方的资金与第三者的问题。如与第三者的通话或者其他的证据证人的提供是律师去调查,还是我自己提供证据。如果律师帮助调查的话,律师费用问题怎么算。5房子的合同在对方手里但是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我买的房子。另一个问题是房子在交钥匙的时候我由于有事不在家,第一年物业费等一切费用是我自己出的钱。但交钥匙时对方签的他自己的名字。这个费用我能追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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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答辩无影响,举证有期限,取证一般以当事人为主,费用难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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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所咨询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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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可真多啊,一、举证是有时限的,一般都是在收到诉状之日起30日之内,如果还有半个月的时间开庭的话,现在你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二、答辩你可以写书面的,也可以口头答辩;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四、律师可以为你调查取证,费用得看具体的情况;五、房产如是在婚后共同够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是谁的名字。六、物业费的主张不能支持。我是唐山的有事可以打电话:1503252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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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