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想问如下几个问题:1.如果还有半个月开庭的话,我没有些离婚答辩状会有什么影响,由于工作太忙的原因。2.如果提供证任何证据的话有没有时间限制离开庭的话还有半个月可以吗?3.如果夫妻双方在一起时我自己开店租房限制合同到期欠下债务,对方是不是要和我一起承担债务问题。还有房子已到期,证据来取证的问题。4.律师是不是负责调查对方的资金与第三者的问题。如与第三者的通话或者其他的证据证人的提供是律师去调查,还是我自己提供证据。如果律师帮助调查的话,律师费用问题怎么算。5房子的合同在对方手里但是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我买的房子。另一个问题是房子在交钥匙的时候我由于有事不在家,第一年物业费等一切费用是我自己出的钱。但交钥匙时对方签的他自己的名字。这个费用我能追回来吗?

其它综合
2011-07-31 10: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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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