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年初我召集了几个民间建筑工人到同村的朋友家帮忙修筑房屋,有一个工人不慎从屋架上摔下导致大腿和 手臂 摔伤。在经治疗后伤者和雇主达成私下口头协议,由雇主支付800元医疗费 ,我支付400元医疗费后,伤者愈后若有任何后遗症都由他自己承担 ,但现在伤者反悔要告雇主和我,请问我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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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雇佣关系,由雇主承担责任,按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承担责任.若需法律帮助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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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雇主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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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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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工伤后首先应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在治疗终结或治疗相对稳定后进行工伤鉴定。
2、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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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讲,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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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按雇佣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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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