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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初一!我这次期考比较差!父母就说让我去他的工地打工!不让我读书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还有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哪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1-07-30 23:56: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