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于5。13做得手术,6.13好更换造瘘管,在更换过程中引发大出血。在抢救过程中,由于院方处理不当,引起细菌感染,变成大肠杆菌败血症。经多方查询,现在她得肾也不能工作,院方现在不承担责任。请问各位律师,此种事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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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及时要求复制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并选择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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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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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的情况,明显存在医疗损害,医院负有重大责任。建议复印并封存相关病历,请医疗专业律师介入,院方不承认,不配合,可以直接起诉。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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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医疗事故,你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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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应当赔偿的,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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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