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楼房工地,因开发商与一住户未达成拆迁协议,该住户的8间平房一直立在工地中央无法施工。一天该开发商的一个项目经理找到他下面的一个小包经理(以5万元的价格负责工地内地面平整工作、与项目经理有口头协议)说赶紧把工地内地面清理一下,小包经理连夜用铲车将工地内土堆等物铲平其中包括上述住户的8间平房以及2间其它已经达成协议住户的平房。上述8间房主发现房子被推后到公安机关报案,立案侦查:项目经理笔录称,其只是让小包经理平整除8间房以外的场地、没让小包经理推平这8间房;小包经理笔录称,其接到项目经理电话后以为是把场地内所有的都清理掉,就把这8间房给推平了,事后与项目经理通电话后才知道推错了。鉴于上述笔录情况,对项目经理和小包经理应如何定性?本案是否构成故意毁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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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确认小包经理的主观动机是否符合犯罪的构成条件,建议在当地找律师面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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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所述,应该不构成犯罪,具体情况不一样,有可能构成犯罪
追问:可能构成犯罪的要件是什么?小包经理在什么情况下能构成犯罪?如果小包经理一口咬定是项目经理让他这么做的会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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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涉嫌犯罪的情节,具体认定需根据本案事实做进一步判断。
追问:若要确定小包经理涉嫌犯罪,公安笔录上还就体现哪些提问?如果小包经理一口咬定是项目经理让他这么做的会是什么结果?如果确实是误拆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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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毁坏财产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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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