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都江堰佳美新居的住户,我在去年10月入住购买的房屋后被告知目前只能用高价电,当时我们无异议,但是到今年的五月物管还是说智能表还未出台,其实我们隔壁的小区早就换了智能表我在多次要求无果的情况下拒交了5至6月的高价电费,新的表换后物管不把充电卡给我结果被电力公司断电,无奈的情况下我只好办理了遗失补费,结果物管在我和丈夫远在外地上班的情况下自行断了我家的电,而我家中上有大字不识一个的75岁的老母下有尚未成年的女儿,我因此通过电力部门重新接电,而派出所称他们无法解决此事,供电所也说下次就不会再来接电,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有理由胜诉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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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的经验你会胜诉,物管无权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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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起诉物管,你会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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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胜诉,物管无权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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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有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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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无权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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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