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还没有结婚,但房子是我爸妈给我按揭得(付的是5成),现在还没交房,(尾款、实测面积的结算、契税、办证费、维修基金,都还没与开发商结算)。但现在在谈婚姻问题了,我女朋友要求房子暂时不去领,也暂时不去交那些费用领,她要求等我们领结婚证后一起把结婚证拿去开发商那里交那些费用并领房。请问比如我按照她的要求做,请问我爸妈给我付的那5成她有拥有权没有呢? 如果我先收房,(把尾款、实测面积的结算、契税、办证费、维修基金, 都与开发商结算完以后),再等我们领证后再加名字又啥区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