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47岁,在2011年5月20日,在茂名农垦建设场分院做子宫肌瘤手术,因打麻药引起左脚无力,行动不便,术后至今已有2个多月,左脚一直麻痹,仍不见好转,造成生活中的许多不便,无法工作。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想问一下这些是医疗事故吗?

医疗纠纷
2011-07-30 10:59:5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丈夫瘫痪可以离婚吗
31600
酒驾已写入刑法的标准是什么
酒驾资讯
酒驾已写入刑法的标准是什么
无责交强险赔付的是什么
交强险赔偿规定
无责交强险赔付的是什么
交强险财产自己车赔吗
交强险赔偿规定
交强险财产自己车赔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