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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因本人亲属现年二十多岁,顺德区容桂人,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某卡拉OK厅,任职收银员。 事因本人亲属于本年6月份在工作单位下班回家,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至回家路段上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人亲属受重伤入住当地医院。事故发生后,对方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不顾伤者昏迷不醒驾车逃逸,至现今还未追捕到逃犯。 但伤者已做过两次开颅手术,伤情危重,现入住ICU病房深彻治疗部,可以说是危在旦夕。加上父母年纪比较大,由于身体问题还要长年就医治疗,又无工作单位,家庭经济条件本陷于困境,现正雪上加霜,连伤者手术费、住院费都是向亲属与单位借的,确实存在经济困难。但事情发生至今有一个月时间了,至今连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都未能办好,导致单位社保工伤认定书都不能办理,所以现全部医药费都是自付的。如无钱交医院伤者面临得不到必要的药物救治。现在连责任认定书都未发放给我们,昨天我已到询访要求协助,当是中队只发了两张纸给我们,说最快7天后才能发放责任认定书;眼底下连生活费已成难题了,到现在连一张办理工伤证明的依据都不发给我们,一拖再拖,难道拖致病人没钱医病离开人世才发依据吗?这依据还有意义吗?特请各位指点迷津!致谢!

交通事故
2011-07-29 09: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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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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