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使我的身体受到伤害,他不想帮我长期治疗,说一次性给一些我治疗费,分两次给。6月份他打了一部分到我银行卡上,6月底我发信息问他余下的钱的事情,他回复说7月份会给我。直到7月底我联系他时,他的电话已经关机、联系不上了。因为看在朋友的份上,之前我们是口头约定的,没有书面证据也没有第三方证人。只是我们在网上有一段聊天记录,有聊到他答应给付我这笔费用的时间和数额。现在他家里反而说我没有病,说我是在敲诈他。请问这个问题我怎样处理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呢?
-
手机短信和网上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要经过司法鉴定或公证才有证明力.可来电咨询.
-
手机短信和网络聊天记录要经过公证,才有很好的证据效力
-
你好,有效力。
-
1,有一定法律效力,但不能单独作为证据。
-
需要将手机短信和网上聊天记录以公正形式确定下来,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建议带齐资料委托律师。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