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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十七日在福建省福鼎,我父亲的运输货车追一辆拖车的尾,造成我父亲当场死亡,大货车我父亲只占三分之一,而且他是乘员。现交警责任划拖车为次要责任。我父亲是农村户口,但因在城镇居住过一年以上,现有当地派出所、居委会、街道办出的证明这一情况,另有我父亲当时的房屋租赁合同(因当时是口头协议,所以合同是后面房东和我母亲补签),另有房东房产镇复印件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请问这些能否用于我父亲按城镇户口赔偿?另我父亲和货车司机都从属某食品公司员工,但未签订合同,只有该公司与我父亲的车辆股份协议,但是有我父亲近三个月的工资条,还有该公司车队的内部联络卡片,且公司员工也能证明我父亲是公司员工,请问我父亲能否有工伤死亡赔偿。希望有律师能给我解答。如果有能把握替我打赢官司,请与本人联系为谢!

其它
2011-07-28 19:24: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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