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油站内一车倒车撞上我车前门,对方全责,当时对方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派人来现场勘查,由于当时有急事,就询问我改天去修车其费用如何支付,当时保险人员询问当事人是否协同去支付,当事人直接指出让保险公司为其支付,保险公司没未就此做任何说明,于是我们于第二天将车送到修车行,并联系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前去与修车行人员进行定损定价,事后修车行打电话让我方前去支付费用,此时我方打电话让保险公司及事主前去支付费用,双方均否认有垫付费用此事,并要求我方自行垫付费用再拿票与事主共同去走理赔流程,我想询问如果事主现在不同意支付此修理费用我如何得到赔偿,并因此造成的所有交通费用是否能批事主赔偿,谢谢,急需指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